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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深圳中鐵二局 >> 信息中心 >> 產業工人之家 >> 依法維權 >> 瀏覽文章2022:深圳公司《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2022年修訂版)日期:2021年09月14日 來源:深圳中鐵二局 作者:佚名深圳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農民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農民工(亦稱為建筑工人,以下均稱“農民工”)管理,切實維護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2019第724號)《關于修改〈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22〕59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中國中鐵、中鐵二局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管理督導組為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主管部門,其他部門為協管部門;項目部為本項目的主責單位,對本項目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分包企業為本企業的主責單位,對本企業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負總責,無條件配合政府部門、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實名制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除保密外所有項目,所稱農民工是指承接公司范圍內工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企業所使用的,包括后勤服務、現場管理、操作司機等直接為項目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四條 公司實行公司、項目部、分包企業三級管理模式,確保全覆蓋。 (一)成立深圳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民工實名制工作重大事項的研究和決策。 組長:黨委書記、總經理 常務副組長:分管領導 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 組員:副三總師及相當崗位、各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項目管理督導組。 (二)各單位項目經理(常務副經理)和項目書記為本項目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管理機構,指定1-2名員工擔任專(兼)職勞資專管員并向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本項目的實施細則,建立黨政領導負責,分管領導、部室負責人、樓棟長、工區長、帶班員、群安員、青年安質崗等管理人員組成的責任矩陣。 (三)分包企業確定1名勞務聯絡員并取得該分包企業的授權委托,協助總包單位開展工作。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公司本部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上級單位對農民工實名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指導項目部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并監管項目部農民工工資支付執行情況。 (三)制定并完善勞務(專業)分包合同中關于農民工實名制及工資支付管理條款。 (四)對所屬各單位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登記、考勤、計薪、工資發放、退場等日常管理工作進行幫助指導、檢查考核。 (五)推進實名制信息化,落實各地政府要求。 (六)督導和協助項目部解決分包企業與農民工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處理欠薪輿情。 (七)檢查指導資料的可追溯性管理。 第六條 公司指揮部和項目部 公司指揮部 (一)牽頭與本區域項目所在地市、縣級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開展溝通對接工作,維護區域和諧穩定。 (二)落實公司要求,檢查指導區域項目實名制工作,督促整改各級指出的問題。 (三)協助處理欠薪引發相關負面輿情。 項目部 (一)落實當地政府和公司對農民工實名制及工資支付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要求,維護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責任矩陣,明確責任分工,抓好管理落實。 (三)項目工程款中的人工費與其他款項實行分開銀行賬戶管理,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并申請足額人工費,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四)代付工資至農民工本人工資卡。 (五)組織農民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日常教育培訓。 (六)按照地方政府、業主要求,人員及考勤數據接入地方政府實名制監管平臺及其他系統。 (七)建立穩定可靠的實名制通道或電子圍欄,要求農民工必須考勤后經通道出入施工現場,禁止不登記不考勤人員進入工地。移動考勤按考勤規則執行。 (八)管理農民工實名登記入場、出勤、計薪、工資發放、退場等與農民工實名制及工資支付相關工作。 (九)形成可追溯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入場、考勤、工資支付證據(銀行轉賬憑證、委托支付資料)、退場等資料。其中,考勤表和工資表須按當地政府要求公示。 (十)保密項目按合同約定執行,加強農民工進退場、考勤和工資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條 分包企業 (一)對招用的農民工政治素質、技能及從業情況、年齡及健康狀況、特殊工種持證真實性負責。 提前向農民工告知項目用工年齡、健康、技能、勞動安全、工作生活環境、工資發放等規章制度,農民工不接受不得招用。涉“黃賭毒邪”及各建筑企業“黑名單”人員,不得招用。 (二)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先簽合同后進場。必須由農民工本人親自簽名并捺印,其他人不得代簽、仿簽或冒簽。 (三)負責組織新招用農民工到項目部指定地點完成實名制管理登記,并按管理要求向項目部報送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資料。 (四)組織農民工接受項目部各類培訓教育,遵守總包單位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五)配合項目部為農民工工資發放建立個人銀行賬戶。 (六)負責落實出工必考勤規定,每月組織農民工確認考勤表工天、工作內容及數量等信息。 (七)依據考勤表,不少一人、不多一人,編制工資結算支付表,組織農民工簽字確認。 (八)負責本分包企業農民工勞資糾紛調解,確認農民工退場及撤場后工資結算發放工作。 (九)按合同約定條款進行接受處罰。 第四章 “四張表”、工作臺賬及支付憑證 第八條 公司實行《工作內容及出工人員工天確認表》(以下簡稱“考勤表”)、《工資結算支付表》及付款憑證(以下簡稱“工資表”)、《付款申請表》《勞務班組信息采集表》制度?!八膹埍怼迸c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同時保存,確保農民工簽字確認真實。 (一)統計周期統一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因政府或業主要求,統計周期與公司不一致時須報備。 (二)內容質量必須數據真實、證據充分、邏輯關系正確,無“錯、漏、假”等問題。 (三)從農民工進場至退場全周期執行“四張表”制度,不得間斷,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 (四)項目停工無農民工,完工農民工全部退場,每月25日前報備。 第九條 工作臺賬 (一)《農民工進退場登記表》:統一編號,進退場由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 (二)《農民工工天工資臺賬》:登記項目代付、勞務自發或其他渠道支付的全部工資,支付的原件、掃描件、網絡截圖、錄音錄像等全部收齊存查。 (三)《月報》:統計分析“四張表”及其他臺賬形成月度綜合報表。 第十條 項目須收集農民工完整的工資支付憑證,包括工資表(項目代發、勞務自發)、銀行支付憑證、日常借支、網絡轉賬截圖、錄音錄像等能表現工資支付的紙質證據、電子文檔。 第五章 工作標準與流程 第十一條 項目組織與制度建設 (一)成立農民工實名制領導小組,明確班子成員分工。 (二)建立責任矩陣,明確人員分工。 (三)制訂實名制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農民工入場管控 (一)查驗防疫、健康信息。 (二)入場培訓: 1.開展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發放安全帽、安全識別卡。 2.公布計工、計薪、支付方面的注意事項。 3.宣傳與農民工相關的規章制度,公布維權注意事項等。 (三)農民工在進退場登記表上簽字,推薦收取安全勞保用品押金。 (四)系統登記(身份證、特種作業證、工資卡、緊急聯系人信息、體檢結果等)。 (五)收集分包企業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六)農民工簽署《入場承諾書》。 第十三條 實名制過程管理 (一)做好考勤通道日常管理維護。 (二)督促農民工上下班考勤,不考勤禁止出入工地。 (三)做好每日手工考勤。 (四)做細系統日常進退場,提高出勤率。 (五)通過中鐵二局勞務系統或政府監管平臺導出考勤記錄,結合手工考勤,審核考勤表、工資表。 (六)組織農民工及班組長每月集中在考勤表、工資表上簽字確認,并進行全程錄像。 (七)審核付款申請表。 (八)按當地政府規定公示考勤、工資等情況。 (九)勞資專管員發起農民工工資財務共享審批流程。 (十)代付工資。 (十一)違反項目管理規定的農民工,提交黑名單。 第十四條 退場及輿情管理 (一)農民工退場時須辦理退場手續,包括在進退場登記表上簽字確認或簽署退場申明書,已收取安全勞保押金的退還。項目部在勞務系統對其進行工作評價、退場。 (二)班組退場由班組長簽署班組長退場承諾書。 (三)勞務企業退場簽署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說明。 (四)快速、有效處理欠薪輿情。 (五)上級轉辦輿情及時回復辦理結果。 第十五條 實名制可追溯資料管理 (一)以下資料必須裝盒 1.農民工進退場登記表原件。 2.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書原件(包含身份證復印件、入場承諾書、退場聲明書[二選一]、體檢表、防疫表、基本信息表等)。 3.考勤表原件(含手工考勤表)。 4.工資表原件(含銀行支付憑證、提前支取工資表、借支、收據、網絡轉賬截圖等支付憑證)。 裝盒資料保存3年以上,竣工后上交公司檔案室。集中簽字視頻及其他資料建立清單,分類妥善保管。 (二)資料上報清單及時限 1.考勤表掃描件、工資表掃描件、付款申請表掃描件、勞務班組信息采集表掃描件等4項資料,于本月25日至次月5日期間上報,確保全年各月份全覆蓋。如本月無付款,付款申請表不報,另紙掃描上報由項目經理(常務副經理)簽署的無付款說明,并注明原因。 2.月報于每月25日至29日(月底前一天)期間上報。 3.工天工資臺賬在工資發放到位后5日內更新至勞務系統并上報。 第六章 考核與獎罰 第十六條 “四張表”當月未按時上報,對項目負責人每項罰款500元,質量不達標每項追加200元。經辦人減半。 第十七條 發生欠薪輿情無真實有效應對資料并未消除輿情,對項目經理、書記每人每件罰款2000元,相關責任人每人罰款500元至1000元。輿情導致公司經濟、聲譽受損,按公司相關規定追責。 第十八條 “四張表”及支付憑證是處理輿情的關鍵物證,必須專人妥善保管,如遇工作變動須書面交接。因憑證遺失導致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按公司相關規定追責。 第十九條 日常檢查考核處罰標準見附件。 第二十條 檢查問題的整改、閉合與驗證 (一)檢查完出整改通知,通知內容包括檢查內容、存在問題、罰款金額、扣分、責任人、整改要求等。整改通知經公司分管領導簽發后生效。收到整改通知后,項目部應向分包企業發出整改通知并依據合同條款追究違約責任,要求責任分包企業簽收并保存好原件資料。 (二)項目部按要求整改后將整改結果及相關資料回復檢查人,待檢查人驗證合格后銷號。 第二十一條 處罰情況在大交班會上通報。 第二十二條 實行周、月、季度通報制,分別在業務工作群、領導干部群通報。季度考核強制排序。 第二十三條 排序靠前的項目納入年度公司深化管理先進集體表彰,并在此基礎上產生先進個人。排序靠后的項目給予處罰。其中,未滿一個考核季的新(收尾)項目不參與年度排序。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由項目管理督導組負責解釋?!督ㄖと藢嵜乒芾磙k法》(深圳司督導〔2020〕109號)同時作廢。 附件(詢管理部門索?。?/p> 1.工作內容及出工人員工天確認表(考勤表) 2.工資結算支付表(工資表) 3.付款申請表 4.勞務班組信息采集表 5.農民工進退場登記表(與安全培訓表共用) 6.月報臺賬 7.責任矩陣圖 8.工人進場承諾書 9.班組長進場承諾書 10.農民工退場聲明書 11.班組長退場承諾書 12.退場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說明 13.勞動合同書(地方政府無范本時采用) 14.檢查處罰標準 15.整改處罰通知書 責編:白永倫 上一篇:2021:人社部等十部門《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下一篇:20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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